2016年第三届“天龙杯”秋季30万元500公里双关大奖赛竞翔规程
一.主办单位:婺城区信鸽协会
二.监放单位:金华市信鸽协会
三.协办单位:金华市天龙鸽舍 武义县信鸽协会
四.参赛条件及其它
1.比赛必须达到500公里双关,第一关、第二关同地点司放,以婺城区信鸽协会为测点。参赛鸽两脚须分别佩戴金华市信鸽协会发放的2016年全国统一足环和比赛专用副环,两环后四位数必须相同,否则成绩无效。足环200元/枚,(保底30万)。(
2.协会统一组织训放,会员在购买信鸽足环时一次性交缴每羽15元训放费。
五.训放与比赛:
训放站名 日期 集鸽时间 放出时间 距离 集鸽地址 备注
1.常山西 10.5 19:00—21:00 10.6 120KM 体育馆(老)训 放(试机)
2.上 饶 10.9 19:00—21:00 10.10 180KM 体育馆(老)训 放
3.余 江 10.14 18:00—20:00 10.15 300KM 体育馆(老) 百日赛决赛(试机)
4.新余西 10.21 14:00—16:00 10.22 500KM 体育馆(老) 第一关决赛
5.新余西 11.1 14:00—16:00 11.2 500KM 体育馆(老) 第二关决赛;普环决赛。
六.竞翔规则:
1.本届比赛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竟翔规则与裁判法》。
2.比赛采用双轨制以“电子扫描报到”和“声讯16898166报到”进行联网,日落时间后关闭系统,日出后开启系统,晚上不接受报到数。比赛分速计算以电脑显示的数据为准,密码条脱落和电子环漏扫后果由鸽主自负。(使用电子扫描报到具有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等特点,但受客观因素制约,可能会发生异常情况,参赛鸽主必须具有承受使用电子扫描的风险,如操作不当、停电、通讯不畅、数据传送缓慢、数据丢失、漏扫以及电子环丢失、损坏等导致参加比赛的失败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对此,赛事主办、承办单位不承担责任。)使用专用电子足环(会员现行使用的电子环),鸽主必须在集鸽当日上午12点前将参赛鸽的匹配足环数据上传到鸽会数据库,集鸽现场不提供上传或修改参赛鸽数据,仅为未使用扫描系统的赛鸽装启动片和赛鸽扫描资料(比赛使用的电子环如果重新匹配到另一足环号码上请提前到鸽会办理),戴电子环的赛鸽不装启动片,集鸽交鸽扫描由专人负责,鸽主不能自行操作。
3.大奖赛有效录取时间为第一关按第一羽报到的48小时截止,若当天无赛鸽报到(日落时间加半小时)比赛中止,奖金由上笼鸽均分。第二关按第一羽报到的次日日落时间截止,未抢完奖金由第二关归巢鸽均分。若当天无赛鸽报到(日落时间加半小时)比赛中止,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4.训放及比赛时间以当天司放地和目的地的天气预报在多云以上晴好天气的正常司放(如因司放地天气大雾、雾霾等情况,条件许可必须在司放当日的8:30分前司放,不能正常司放的则比赛压笼后延)。并发微信、短信通知,也可上金华市信鸽网查询。
5.凡发现参赛鸽主设置AB棚或拒绝裁判上门验鸽、查棚,一律取消该鸽主比赛或比赛成绩。
6.为了方便统计比赛成绩比赛开始一律不允许拨打168测试数据,协会统一组织168和电子环测试,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7.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比赛无法如期进行,如意外交通事故、政府禁令等,比赛取消,协会退还参赛费,不负责其它赔偿。所得奖金税费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8.如发生争议情况,由市信鸽协会仲裁委员会处理决定。
七.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按1500枚计算,每多售6枚足环增加一个名次奖金1000元)。
1.200元环大奖赛奖金分配和录取名次方法。
第一关冠军奖杯一樽、奖金2000元、亚军奖杯一樽、奖金1000元,季军奖杯一樽、奖金800元、4-10名500元。
2.第二关冠军奖杯一樽、奖金2000元、亚军奖杯一樽、奖金1000元;季军奖杯一樽、奖金800元、4-10名500元。
3.双关综合总成绩前十名发奖杯,前十二拍照做2017年挂历,前三十拍照并上金华市信鸽协会网,所有获奖鸽均发奖状。
冠军8万 亚军4万 季军2万 4—6名10000元 7—10名5000元
11—30名2000元 31—70名1000元。
4.集鸽上笼过程中,鸽主本人持鸽,工作人员、裁判不得上手,赛鸽上笼时集鸽裁判长分号上笼,由会员代表监督。所有赛鸽不得有能够识别鸽主的识别环和印记。
5.普环赛为金华市信鸽协会发放的全国统一环,普通环赛每羽100元,第一站所有参赛鸽,集鸽训放时填写竟翔单并交缴每羽训放费用15元,与大奖赛第二关同步进行,按报名数的5%比例录取名次,扣除奖杯、拍照、奖状成本后奖金按照余款100%发放,具体设奖比例和奖金另定,前三名发奖金、奖杯并拍照上金华市信鸽协会网,其余颁发奖状,有效期与大奖赛的第二关有效期相同,第一关大奖赛失效鸽可参加普环赛并交缴100元参赛费,决赛无鸽归巢奖金由上笼决赛鸽均分。
6.大奖赛第一/二关有效归巢鸽必须到当地协会报到验鸽,第二关验鸽时出示足环证,鸽主自行卸下电子环,检验比赛正、副环。
7.赛鸽足环中尾数为“1”的号码为“鸿运1号鸽王”足环号码,同时缴纳700元报名费,其中500元为“鸿运1号鸽王”,200元为大奖赛足环。考虑到部分鸽友的经济条件,尾号为“鸿运1号鸽王”的足环可以在协会登记许可下互相转让,“鸿运1号鸽王”赛足环可自愿购买。比赛规则参照本章程的竞翔规则。录取办法:“鸿运1号鸽王”录取叁名,奖金100%发放,冠军3.5万元、亚军2.5万元、季军1.5万元,如果最后只有一羽入赏则统抓。如报名超过150羽按比率增加冠军、亚军、季军奖金。
8.本届所有赛事个人意外收入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八.信鸽拍卖
1.本次比赛费用(足环、奖杯、奖状、拍照、上网等一系列费用)在总售环数按5%扣除。前50名、“鸿运1号鸽王”、普环赛前三名获奖鸽必须参加婺城区信鸽协会组织的拍卖活动,决赛结束后2周内对所有大奖赛获奖鸽进行拍卖。拍卖收入的90%归鸽主,10%归市信鸽协会基金(具体拍卖时间另行通知)。拍卖前如出现意外,不能如期参加拍卖,则在该鸽获奖名次前一位和后一次拍卖成交额除以2作为该鸽拍卖成交额。
九.比赛纪律和申诉:
(一)本市信鸽协会会员实行属地管理,凡跨行政区域(省、区、(市)、县)办理注册手续和未在本区、(市)县鸽协办理注册手续的鸽主,一律不准参加信鸽比赛。如果参赛,不得录取比赛的排名。
(二)凡发现参赛鸽主设置AB棚或拒绝裁判上门验鸽、查棚,一律开除会员会籍。欢迎举报设置AB棚等弄虚作假的事实和线索,经查实,对举报主要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三)不准私自佩套其它各种足环(电子环除外);不准私自在参赛鸽身上盖印章或藏匿电话号码等;验鸽、查棚时如出现暗号不能辨别,无暗章,无足环证,本年度未经注册,赛鸽丢失死亡,赛鸽翅膀折断、被枪打、羽毛严重损坏等引起丧失飞翔能力的等,均不能录取其比赛名次,并视情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
(四)参赛鸽主和单位,如发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反规程规定等行为,视情处以警告、取消比赛成绩、停赛、开除会籍(含会员除名)等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按照有关规定,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参赛鸽主在电脑中的数据(如姓名、区号棚号、经纬度、声讯卡卡号及密码等),请于10月5日前自行检查核对,以便及时更正,务必做到正确无误。比赛开始后临时提出电脑中的数据有误,不得更改,由此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信鸽比赛中的一切纠纷,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裁决。
(七)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特比赛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如胜诉,则申诉费如数退回;如败诉,则申诉费不予退回。从正式成绩公布后24小时内接受办理申诉手续,过期不予受理。申诉受理后,仲裁委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裁决,并书面通知申诉人。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金华市婺城区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衷心感谢施国东先生对本次赛事30万元保底!
金华市婺城区信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