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金华市信鸽协会
二.承办部门:市鸽协竟翔部
三.协办单位:金华各市.区.县信鸽协会
四.司放地点:山东省XX点,以金华市区为中心点700KM,正、负25KM。决赛正确地点以2011年春季大市700公里综合赛地点为准。
五.报名及参赛资格;
1.本次大奖赛的正、副足环号码必须相互一致,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相一致、足环损坏不完整、足环号码残缺不全者等均不得参加决赛。
2.金华市信鸽协会下属各协会收取2011年会费的全体会员,但不能参加不属市信鸽协会下属的协会或俱乐部。
3.决赛站参赛会员须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竟翔报名单”,涂改.填错视为无效。决赛日期与2011年大市春季700KM综合赛同步进行。
六.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已审定的最新《信鸽竟翔规则与裁判法》。
2.本次大赛决赛站,赛鸽放飞之日起(包括放飞之日)第二天18点内归巢有效(按电脑记时为准)。如在报道时间内获奖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奖金由获奖鸽主均分。如遇放飞日的次日12点止有效时间内没有归巢鸽报进,即终止该赛项,奖金则由参加决赛鸽平均分配。
3.比赛采用信鸽声讯热线“16898166”及会员已安装电子扫描系统同步报道有效。
4.赛鸽归巢报到声讯台系统以按要求设置,如有错拨.漏拨等,不符规定者一律无效,凡一鸽重复多次拨打声讯,则以声讯台最后一次报到记录时间为准。
5.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测定直线空距,鸽会管理软件自动排名确定名次,万一软件出现故障,则由“168”原始资料作出补救措施,该名次有效。
6.赛鸽归巢报进后,即拨市协会电话XXXXXXXX联系报进情况及大概名次,具体按当值裁判指令送鸽验收还是待验,否则责任自负。
7.在赛季期如遇到政府行为和禽流感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比赛不能如期举行,市鸽协有权作出决定,原则上顺延择日举行比赛,因顺延比赛,鸽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举办单位概不负责。
七、本届大奖赛出售脚环595枚、共计人民币119000元
脚环号码为;
323001//323200=200枚 323651//323700=50枚
323201//323355=155枚 323381//323400=20枚
323801//323852=52枚 323882/323900=19枚
323601/323620 =20枚 323631//323650= 20枚
323621//323624=4枚 323951//324000=50枚
323946//323950=5枚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前1—10名统一发奖杯
冠军30000元 亚军15000元 季军8000元
第四名5000元 第五名4000元 第六名3000元
第七/十名各2500元 第十一/二十名各1800元
第二十一/三十名各1200元 第三十一/四十名各1000元
共设奖金115000元。
九. 本届幼鸽“和谐杯”大奖赛个人意外收入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金华市信鸽协会。
金华市信鸽协会
2010.12.28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