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信鸽协会
金鸽协〔2013〕1号
关于加强金华市信鸽运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信鸽协会:
为加强对金华市信鸽运动的管理,推动我市信鸽运动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信鸽活动管理办法》、《中国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浙江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此通知。
一、一个行政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信鸽协会,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举办常规信鸽竞赛活动,并报本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举办信鸽竞赛活动。不得跨行政区域组织会员进行异地参赛。
二、凡跨行政区域的信鸽联翔活动,必须报请金华市信鸽协会批准认可(附竞赛规程),各县(市)区联翔应该服从大市比赛框架,如有冲突,将取消或更改此项赛事。
三、严禁未经体育和民政部门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信鸽俱乐部等社会团体的名义举行信鸽活动。希各协会认真研究执行。
金华市信鸽协会
主题词:信鸽 管理 规定 通知
抄报: 金华市体育局 金华市民政局 浙江省信鸽协会